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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保排富條款放寬 1.5萬老人可月領三千

來源:台灣商務網  記者:張文怡  發佈時間:2008/11/19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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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台灣商務新聞通訊社/張文怡 報導】

國民年金保險10月1日開辦,針對國民年金保險開辦前,已經月領3,000元敬老津貼的65歲以上老人來說,內政部放寬排富條款限制,預估有1.5萬名原本被排除領取敬老津貼的老人將可領取3,000元年金。中華人事主管協會執行長林由敏指出,這項條文放寬,更能照顧到老人的需求,藉由基本年金的補貼,照顧老人的基本生活。
 
國民年金保險實施後,將25歲以上、未滿65歲只要沒有參加軍保、公教保險、勞保的民眾,例如家庭主婦、沒有參加勞保的企業雇主、受僱於五人以下公司未參加勞保的勞工,將強制參加國民年金保險,每月繳交674元國民年金保費,年滿65歲時就可按月領取國民年金直到過世。
 
國民年金開辦後,原本請領3,000元敬老津貼的老人將直接轉為領取3,000元的老年基本年金。國民年金保險開辦前,年滿65歲的民眾原本就有領取每月3,000元的敬老津貼,不過因為設計「排富條款」使得這項津貼並非人人有獎。原本敬老津貼實施辦法規定,年滿65歲以上的老人,如果個人所有土地及房屋價值合計達新台幣500萬元以上,就無法領取每月3,000元的敬老津貼。
 
國民年金開辦後,國民年金法規定,個人所有的土地及房屋價值合計新台幣500萬元以上,但如果持有的土地或是房屋是實際居住的唯一房屋,可享有最高400萬元的扣除額。例如70歲的老陳名下有筆600萬元的房屋,這間房子也是他實際居住的唯一房子,以往因為房屋超過500萬元的價值,無法領取3,000元的敬老津貼。排富條款放寬後,老陳的房屋可扣除400萬元的扣除額,剩下200萬元,因為低於500萬元的門檻,老陳就可以領取3,000元的老年基本保證年金。
 
林由敏指出,隨著國民年金開辦,即使沒有參加社會保險的民眾,在國民年金的保護傘下,65歲以上的老人可獲得每月至少3,000元的國民年金,獲得最基本的生活保障。即使國民年金採取『柔性加保』的方式,勞保局並不強迫民眾投保;她建議,25歲以上、未滿65歲只要沒有社會保險的民眾,應該踴躍參加,為自己的晚年生活提早累積老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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